各保安从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协会公信力,依据《马鞍山市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第十八、十九条之规定,对以低于行业最低成本价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市区保安采购项目的的单位处作出如下处理:
约谈马鞍山市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建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勇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振远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督促,上述保安从业单位如再次违反《马鞍山市保安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将做出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等相应处罚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纳入不良诚信记录。
马鞍山市保安服务业行业协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2022年002号)关于对相关保安从业单位在招投标工作中违反行业自律公约行为的处理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