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治安总队关于开展保安服务“红蓝榜”评比的工作要求及《马鞍山市保安服务行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月“红蓝榜”情况通报如下:
红榜单位:
1、安徽金江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上榜理由:人民医院保安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2、安徽鸿鹤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上榜理由:博望区政府保安员着装规范,定期开展考核及谈心谈话。
3、马鞍山市保安公司
上榜理由:大华商业综合体保安员拾金不昧。
4、广东中狮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上榜理由:安徽马鞍山二中郑蒲港分校保安员管理规范,综合素质高。
蓝榜单位:
1、马鞍山市中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榜理由: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未向公安机关备案,花山区政府部分保安员无证上岗
2、安徽远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榜理由:含山县部分学校未开展应急演练、未定期考核保安员履职情况。
3、博望区童乐幼儿园
上榜理由: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未备案,未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保安从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督察检查,确保保安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认真履职、携带装备、每季度进行培训考核;本次红蓝榜将抄送市教育局,针对蓝榜提醒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请各县、分局及时跟进核查,对保安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责令限期整改,及时跟踪验收,对期限届满未整改到位的,严格依据《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马鞍山市公安局保安管理支队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