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拟于近期成立行风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保安员履职尽责能力和服务意识,提升保安队伍形象,促进保安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保安行业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有力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建8人(其中女性2名)以上的行风检查组,检查人员从我市保安从业单位中选聘,要求具有三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或有公安工作经历且系项目队长或项目负责人、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请各保安从业单位根据上述要求,于4月1日之前上报一名人员(表格附后,联系人:伍丽芳,联系方式:2102268),市公安局和保安协会从中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对检查组人员,每年将从协会会费中给予相应补助。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全市保安从业单位、自招保安员备案单位、外省市驻马保安分公司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重点是我市重点要害单位、公共场所;全市大中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大型活动安保活动,主要检查着装、装备及规范化执勤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服从保安管理支队和协会统一调度安排;
2、检查人员由协会统一配发服装、装备及标识;
3、对查出问题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网上公示、取消本年度评选评优资格;
4、检查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公平公正开展检查工作,年终对全年检查工作进行工作总结,并纳入全年优秀保安公司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马鞍山市公安局保安支队 马鞍山市保安行业协会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